王夫之指出道:然则先儒以月落(印)万川为拟者,误矣。
但在尊贤、尚贤和以贤治官的儒学理想一路播染而深入人心之日,酷和污都因其不贤而共属官常的反面,并成为人心中的祸端。在他的尺度里,这种先后之渊源同时又内含着本原和派生之不能一样。
由此形成的,是一种以历史旧义为本义的革命传统。同属一个理路的,又有宋教仁指当日草泽社会中,求刘、项、朱、洪不能也,即求胜、广、闯、献亦不可得的感慨系之心得其宜为义,致良知则心得其义矣,在这里,他将集义与致良知等同。程朱理学的核心在性,王阳明思想的核心在心。格物的关键,不在屡战屡胜,而在屡败屡战。
东南西北海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这也是不能把王阳明归之于禅学的关键所在。那是不是说朱熹的解释与就道家、道教的完全一样的呢?朱熹肯定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但这个比喻并不是说太极自身可以生出万物或理,真正生化万物的是气,理体现在其化生万物的过程中。一切众生识神之初,亦复如是,禀乎自然,自应道性,无有差异。23、程颐自认为他提出理一而分殊的命题是受张载《西铭》的启发。《老子》既讲了道的周遍和无所不在[5],又讲了道的扑散则为器,已含有某种理一分殊的思想萌芽在内。
其与张子之言理一分殊者,岂可同日而语哉。[15]也就是说,这样一来,独立不改之道成了空中之月,道的不殆周行,成了川中之月。
至于五殊二实,五殊即五行,二殊即阴阳二气。朱熹所说的一指普遍的一理,万指众多的个别的具体的理。按照朱熹的话来说,就是有体而无用。[34]宇宙万物,都是从太极中产生出来的。
庄子云:‘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朱熹明白地指出,理范畴来自于《庄子.养生主》中庖丁解牛的寓言[2]。合则混然,人不见其殊也。道教中早就有系统的论述说明,阴阳互具,阴阳中各自有阴阳,五行中每一行也各自有五行。
那一件不是天理中出来。吸收道家、道教形而上之体来提升儒家哲学的思辩水平,加以改造后与儒家形而下的用相结合,是朱熹论理一分殊的特点
这就有可能把属于社会伦理的天理看作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在社会还没有制定出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天理的内容时,而被任意赋予各种规定,从而造成如清代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今不即物以穷其原,而徒恶物之诱乎己,乃欲一切扞而去之,则是必闭口枵腹,然后可以得饮食之正,绝灭种类,然后可以全夫妇之别也。
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显然,朱熹并不是一味地扞御外物,而是要求通过即物以穷其原,正确区分天理与人欲。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天理;非礼而视听言动,便是人欲。他说: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圣人与常人皆如此,是同行也。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在理论上的缺陷,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 进入专题: 朱熹 存天理 灭人欲 。
而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欲之异,二者一分而公私邪正之涂判矣。在朱熹看来,尽去人欲,这事不易言,须是格物精熟,方到此。
因此,他要求在体认出天理人欲之后,著力除去了私底,不要做,一味就理上去做,次第渐渐见得,道理自然纯熟。认为人欲只要有道心以御之,就未便是不好。
因此,在朱熹看来,存理灭欲,就是要通过明辨天理人欲之异,复归于人的本心。谓之危者,危险,欲堕未堕之间,若无道心以御之,则一向入于邪恶,又不止于危也。这就是复归于人的本心,即所谓明明德。于其发处,仔细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
虽在静处坐,亦须验个敬、肆。其三,存理灭欲是一个循序渐进、自然而然的过程。
故学者必须先克人欲以致其知,则无不明矣。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则其心公而且正;人欲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
比如,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同是事,是者便是天理,非者便是人欲。显然,在朱熹看来,存理灭欲并不是单纯地通过外在的力量,而是要通过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循序渐进,自然纯熟。在朱熹看来,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学的精髓之所在。至于如何实现存理灭欲,朱熹的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存理灭欲首先要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
可见,朱熹所说的人欲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当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他反对司马光扞御外物的思想,说:夫外物之诱人,莫甚于饮食男女之欲,然推其本,则固亦莫非人之所当有而不能无者也。
朱熹还说:既知学问,则天理自然发见,而人欲渐渐消去者,固是好矣。后来,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在朱熹看来,要存理灭欲,首先要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可见,在朱熹那里,存理灭欲是属于自我修养、复归于人的本心的道德范畴,即使是统治者也必须遵从。